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查看: 29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市将对这些矿山进行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8-15 12:0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市作为一座资源型城市,过去在一个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中一度“遍地矿山”,开采后“满目疮痍”,形成了很多历史欠账。近日,我市出台了《武安市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将对这些矿山进行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一、对全市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全面开展环境生态修复治理。
    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包括无证采石摊点、废弃煤矿迹地、已关闭铁矿、建材矿山迹地等),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排除危岩、填平地裂、平整场地、覆土盖渣、植树种草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抑制扬尘、修复生态环境,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对全市106家持证矿山开展深度整治。
   由106家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制定高标准生态治理方案,对各自矿区范围内开展生态修复绿化。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工业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企业按要求治理到位。
    三、对省市考核的58个露天矿山实施重点治理。
       按照省、市要求,高标准完成省和邯郸市考核的58个露天矿山治理任务,同时加强“三区二线”(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范围矿山生态修复。
    具体任务是:17个治理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涉及淑村镇、上团城乡2个乡镇;30个已取缔关闭的露天矿山。涉及淑村镇、北安庄乡、西寺庄乡、徘徊镇、午汲镇、磁山镇、阳邑镇、贺进镇、伯延镇、上团城乡等10个乡镇;11个持证露天矿山。涉及淑村镇、阳邑镇、伯延镇、北安庄乡、管陶乡、冶陶镇、上团城乡、西寺庄乡等8个乡镇。
    治理标准:
    采取排除险患、覆土绿化等措施,对治理区范围内危岩、塌陷、地裂、小型渣堆、采矿遗留的小型山体进行整治,达到植被恢复、无明显扬尘的目标。
</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冀ICP备08009218号-1|冀公网安备 13048102000201号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 0310-5660010  邮箱: 652228135@qq.com

GMT+8, 2024-4-20 11:41 , Processed in 0.100566 second(s), 1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