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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就《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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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6 12:0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维斌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就我市《循环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王清龙陪同。市政府办公室、发改、环保、城管等部门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新峰水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鑫山钢铁、华丰煤化等企业实地察看,向企业相关负责人了解有关循环经济促进方面的情况。市发改局和环保分局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就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的各位代表围绕循环经济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王清龙就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深化《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方面的作用讲了意见。他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更新发展观念,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从企业、园区、社会等多个层面,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循环经济水平。
    郝维斌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其意义在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这部法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循环经济的认识。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感到我市的循环经济发展起步良好,成绩显著,同时也感受到我市的循环经济起点比较低,各方面的重视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好《循环经济促进法》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人大将持续关注《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度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认识程度,努力做好发展循环经济这篇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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